关于召开省级测评对象集中测评会的通知
关于召开省级测评对象集中测评会的紧急通知省效能办各监测小组:按照《关于对省级测评对象进行集中测评的通知》(赣效能办字〔2011〕21号)的布置和安排,经研究,定于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下午14:30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(天祥大道291号)召开集中测评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南昌片区省级监测点以小组为单位参加测评会,原则上每个监测点不得少于2人,每个监测小组不得少于30人,监督员必须参加,其它人员为部门经理以上,不得以司机或其它普通工作人员代替;九江、鹰潭、宜春、上饶、抚州部分省级监测点以小组为单位到会参与测评,监督员必须参加。二、参会人员必须在14:00前到达测评现场并签到,以小组为单位领取测评员证及测评会议室安排表,并按席位卡要求入座。三、在每个省级测评对象主要负责人述职完毕后,测评员要当场根据测评对象述职情况进行测评,填写《省级测评对象集中测评表》,包括测评时间、结果及相关测评意见或建议。四、测评员要专心致志地听取测评对象的述职报告,并自觉遵守会场纪律,不得任意走动、接听电话、迟到、早退。填写《集中测评表》时,一定要认真,做到客观、公正。对不能严格按要求参加集中测评会的监测点、监督员,省效能办将予以取消其监测点、监督员资格。 附件1:集中测评会议室安排表(以组为单位)附件2:集中测评会乘、驾车路线示意图 联系人:邓必晶、吴浩、祝国民电话(传真):0791-86685071 86258062 省效能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