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·坟墓
婚姻是爱情的坟墓。这句话不是我说的,但被没有考证的流传了一代又一代。如果它真是个墓穴,有个哥们愿意陪着自己共同入土,这也是彼此的荣幸。 说出来我自己去民政局打结婚证的真正动机,结果没有悬念,一百个人听了一百零一个人会笑我土。 我不愿意同居,用流行的表达,称之为试婚。在我的行为中,结婚就结婚吧,反正用我对狒狒最初说过的话来形容,爱情就是在偌大的地里拾麦穗,别老挑三拣四花了眼,最终什么都没有。 十年后再说起这曾经让自己也感动了好几把的誓言,仍然试用。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,农历五月二十四(我要爱到你死),我们俩结束了三十年的单身生活,正式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。 从相识到结婚历时三个半月,见了三次面,绝对是传说中的闪婚。 那天早上,我举起摄相机,想留点什么?留下了成家谈判。 “想好真结婚了?”我问。“对啊!”他笑得跟花一样。“那,我得跟你确认一次……”我说,“登记结婚是不能够离婚的。” “婚前,我们需要做财产公正吗?”我问。“不用……你怎么做都可以。”他说。“我们都是懂法律、有知识的人。我们这样约定,好不好?”“我自己认为自己是值得让你娶回家做太太的,但,我不能够确认,我在你的心中是不是永远都如你所说的那般重要。”“本着人性的原则,如果,出现了任何感情意外,有人更爱你,或者,你更爱其它的人。我会同意分开,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。”“同时,本着补偿弱势,尊重所谓纯粹爱情的原则。提出离婚的过错方没有资格享受财产的分割权利。” 老公冲我瞅了一眼。 “我相信这个时代的一见钟情,但是我更愿意相信…婚姻就像我们俩现在开的车子…老公坐在副驾旁边抬起了头,听我往下说。 “不是吗?车子有公里数后,需要定期的保养,更换机油…遵守交规…否则车子会有意外事故……那家庭何尝不是如此?只是家庭的期限略长点,它是我们的一生。” “这就是我自己对婚姻的看法,它需要共同经营,共同保养,平等沟通,共同包容…我们共同的调整我们俩的个性。” “你同意吗?”许久他没音。 “老婆,你是我的偶像,你的口才真好,完全表达清楚我心里所要的内容了!” 许久,他坚决的肯定。 一个名正言顺的婚姻登记流程走完,不需要十分钟,而我们要把这份合同完整的履行完,却需要我们的一生。